admin 发表于 2011-6-4 01:53:02

2009.5.2羊台山溯溪杀人FB 活动报名召集中

【活动地点】 羊台山
【活动地点介绍】 为了方便在深圳没出去玩的同学,特组织这次范围内的爬山活动.
十人以上报名成行!

【乘车方式】

310-315,332,616, 622,635, 651,662,711,863,长10,以及几部豪华大巴和龙华镇上的几部大中巴

(还不清楚请咨询信息台。拨电话114,接通后根据语音提示选2)

(宝宝石路上,赖屋山水库旁,路口有龙华同富裕工业园的牌子,需要注意的是,龙华有两个大浪路口,请告诉乘务员是靠近石岩的那个,而不是靠近观兰的那个)

【坐车指引】

南山、宝安、西丽方向的:可以南头及沿路坐332路车到 同富裕路口(即大浪路口) 下车。(在南山的不要直接坐310-315,很绕的!!)

福田方向的:坐开往龙华的各路车到牛栏前下车,走到布龙路转310-315路(不想太挤就坐799,稍微远点)

罗湖布吉龙岗方向的:在布吉海关及沿路坐310-315路



【预计时间】

总共10小时左右。(含晚上腐败时间)


深圳羊台山介绍

羊台山主峰海拔,雨量充沛,气候宜人,是深圳河流的重要发源地,山下分布着石岩、铁岗、西丽、高峰和赖屋山等10多个水库,每逢雨季,云烟缥缈,变幻莫测,山上林木繁茂,野生动物出没其间。羊台山有溪之谷、嫩七娘峒等胜景。羊台山下是客家人聚居地区,抗日战争期间,羊台山游击队从日寇占领下的香港,拯救出以茅盾、邹韬奋、何香凝等为首的数百名中外闻名的文化界人士和爱国民主人士,并安全转移、隐蔽到羊台山区,故羊台山有“英雄山”的美誉。羊台山有一个美丽的传说:唐朝一位林姓县官不满武氏专权弃官离开中原故土,来到石岩定居。他膝下有一千金名叫珠珠,美丽可爱。邻村吕财主有一子,不学无术,却欲与珠珠结连理,珠珠自然不允。吕财主有一长工海仔经常在山坡上放羊,每当海仔赶着群羊放牧,吹起短笛,优美的笛声使珠珠心驰神迷。结果自然是悲剧:海仔被吕财主害死,珠珠也相思而死。浪漫而美丽的是,海仔的心变成了羊台山上的名产———方柿、石榴、芒果;而珠珠成了仙,人们常见她赶一群仙羊在山上放牧。为了纪念他们,人们便把这座山叫“羊笛山”,在本地方言中“台”与“笛”音近,久而久之就叫羊台山了。


【报名截止】 2009年5月1日 21:38
【集合时间】 2009年5月2日 (星期六) 09:20 准时出发
【集合地点】 往石岩方向的同富裕大浪路口下车,(有红绿灯的十字路口旁边的)立交桥下集合。



当有多个集合点时,请在报名备注中注明您选择的集合地点!(迟到每分钟罚5元或不等待)
【活动天数】 1天
【限制人数】 15人
【发 起 人】 漫天冷月 (威望值:56)
【难度级别】 新手级(平缓坡度,起伏地形,高度上升不超过500M,平均行走时间5小时以内)
【费用预算】 30元/人(AA制,±20%以内)


【报名条件】 (1)身体健康,没有重大疾病。有团队精神及顽强的意志力,有组织纪律观念、奉献精神。尊重发起者的组织、安排,整个活动过程中,必须无条件服从;
(2)自备野外活动所需装备和购买有关保险,具备自助能力;
(3)认同AA制原则,所有公共费用一律平摊;
(4)无论你是什么身份、地位、阶层、到了野外大家都是平等的;
(5)大自然并不会因为你的身份、地位、个性而特别呵护你、照顾你;
(6)不求有龙马的精神,但求有猿猴的机灵敏捷!通人性;
(7)任何人都可挑战心理、体能的极限!但绝对不能以脆弱、渺小的生命藐视、挑战、征服大自然;
(8)召集人保留选择同行人员的权利,但原则上按报名先后顺序;
(9)不认同以上观念者谢绝参加本组织的活动。
【交通方式】

【行程安排】 【活动细节】

09:00-09:30 往石岩方向的同富裕大浪路口 立交桥下集合 活动不等人

09:30-17:30 赖屋山水库—风之谷溯溪—大羊台顶—大象石 --下西丽

18:30-19:30 西丽腐败

【装备要求】 【个人装备要求】

1、个人装备:户外长袖衣裤、双肩背包、登山鞋或军胶 (严禁穿皮鞋,高跟鞋,否则坚决劝退)、塑料袋、手机(带好备用电池)

2、个人药品:风油精、跌打药、创可贴等。(视个人情况而定)

3、个人食品:2升以上水、运动饮料、肉类食品、干粮、榨菜、水果...各人喜欢自行搭配。

请务必要携带中午午餐和水,因为登山是大体力运动,即时补充能量才能玩的尽兴。


【活动讨论】 http://www.d2h2.cn
【声明;注意事项】 ◎ 凡报名人员需满21周岁,并视同默认《本站户外自助运动准则》点击查看《旅行意外伤害险网上购买》
◎ 本次活动召集人与同行人员均为无偿提供活动的援助、支持者。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,召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,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;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。代他人报名者,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,赔偿责任召集人同样不承担。本声明中关于免除召集人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,同样及于本次活动领队、副领队、协作、收队及财务官;
◎ 为了安全起见,整个队伍集体前进,不得离开队伍单独行动。最佳距离是看得见,拉得着,活动中听从指挥,发扬团队协作精神;
◎ 活动过程中如有头晕、头疼、呕心、想吐等不适症状必须及时向领队汇报;
◎ 活动中不乱丢垃圾,不破坏植被,鼓励拾捡垃圾,提倡环保;
◎ 以上作为强制性要求,报名者请详细阅读以上声明,并在参加活动前签定《点点户外网免责声明》, 启程后本声明自动生效并表明你接受本声明,否则,请在启程时退出本次活动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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