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些事情,如果不是當事人,有多少人可以接受?即使接受,範圍也是很有限,想想,如果你不是當事人,你能接受你的朋友,你的同學,你的同事是GAY OR LES,但是你能接受你的親人,甚至你的愛人?這個連讀過所謂高等學府之人士也並未能達到一致意見之前,我們的父母呢?如果我們的父母沒有高等教育,並且接受濃重的傳統理念,不說生氣,而是很難理解這些在生理學上形成的區別。如果一定要父母明白並接受,我覺得最好的方式,是找個第三方,了解成因,適宜的第三方,興許可以讓父母明白:有些事情是注定的,並非我們的故意。即時我們的父母能夠明白了,但能夠接受,即使接受了,又要接受多少異樣的眼光?中國目前的國情注定了異樣的眼光和觀望的眼光不會短時間消逝。如果這樣的話,父母接受后,他們能夠承受多少的壓力?我覺得父母即使接受,也不會大方的和親慼説明什麽的。所以了,作爲guy,應該首先得是,理清父母能夠接受的前提(TELL OR NOT),而後再考慮其他。我覺得,目前的情況下,所謂對外宣稱“晚婚”和“不婚”,遠遠勝與“同性之戀”。你說呢? |